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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28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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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国土局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生产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县局跟踪监督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及时组织专家验收,对不按照治理方案开展治理的不予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二是对未履行环境治理义务的6处拟关闭矿山及时提交县局执法大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对城区3处已关停矿山及时委托相关地勘单位编制了治理方案,制定治理计划,尽快修复城区生态环境。四是继续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投入,全面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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