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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4-052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规范会议程序 加大落实力度 进一步提高主任办公会议效率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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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主任办公会议质量,我委印发通知,对议题的提报、研究和贯彻落实,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程序,加大了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力度。 通知要求,要精心准备议题和会议材料。要精简会议议题,议题必须是事关住房城乡建设和行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委分管领导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提报前应做好事前调查研究、会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建议,直至各方意见基本一致方可提报。议题提报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精心准备好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及其说明材料,会前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委办公室审核。 通知对议题提报和研究作出了明确要求。议题提报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于每周四上午报委办公室,除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和特别重大或紧急事项外,议题原则上不临时追加议题。主任办公会议必须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或列席。议题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列席人员应领导要求发言时,要简明扼要,讲清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不作评论,不重复别人的观点。 通知强调,要确保会议议定事项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委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及时拟写、印发会议纪要,总结议题落实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议题提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修订完善有关文件、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工作协同配合,抓好贯彻落实,根据要求报送相关文件、信息和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委监察室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完成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对议题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一汇总、一通报,完成销号、延期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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