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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5-0323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城管执法支队规划执法大队连续查处两起临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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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规划执法大队队员在对某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项目住宅楼均通过了规划审批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作为办公和销售中心的会所却未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项目负责人表示项目销售完成后将拆除该会所,认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和国有土地上进行临设建设的,须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根据以上情况,随即对周边几处在建工程进行了规划执法检查,对照审批图纸逐个比对,又发现一处施工单位存在同样情况。执法人员对涉事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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