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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2-0529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5/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筑牢手足口病“防火墙”
兰山区筑牢手足口病“防火墙”

日前,兰山区卫生局、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四项切实可行措施,明确了手足口病预防的严峻形势和预防步骤,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手足口病暴发流行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认清形势。随着气温的升高,人口流动性增加、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等原因,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机率不断增加,手足口病发病呈上升趋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托幼机构和小学是手足口病发生和流行的重点单位,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手足口病防治的严峻形势,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坚持“抓早、抓主动”的工作原则,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配合,切实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是加强疫情监测,科学研判。要求各单位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规范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首诊病例(全区每月至少5例)、重症(死亡)病例、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制度,努力提高手足口病实验室诊断率,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病原型别分布情况,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为科学制订防控策略、指导临床救治提供可靠的信息。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好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疾控机构要落实疫情监测和研判制度,增加每日浏览疫情的频次,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快速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落实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暴发流行。托幼机构和小学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儿童对手足口病普遍易感,一旦有疫情发生,在短时间内可造成流行。要求各托幼机构、小学要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幼、小教师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使幼、小教师掌握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各托幼机构、小学要将手足口病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位7岁以下儿童手中,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建立工作机制,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全面落实晨检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缺课追踪制度等措施,开展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一堂课,传授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洗手方法等,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医疗卫生单位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是密切协作,强化督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的优势。卫生部分定期与教育部门沟通,通报全区手足口病流行情况,区疾控中心和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及小学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教育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做好环境卫生和日常用品的消毒,减少手足口病传播隐患;学校和托幼机构一旦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适时采取局部或暂时的关停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和扩散;要做好散居儿童、停课在家托幼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的登记和随访管理工作,确保做到防控工作无缝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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