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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3-0408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4/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落实四项措施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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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舆论宣传。县畜牧局通过村级动物防疫员、新型农民培训、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乱扔病死畜禽的危害、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 开展防控指导。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和畜牧技术推广活动,安排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结对帮扶规模养殖场、畜牧合作社、养殖大户,进场入户指导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加强排查督查。县动监所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养殖场户“四不准一处理”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规模养殖场户报告的病死畜禽,县动监所及时安排人员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了随意丢弃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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