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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4-0411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城管局被评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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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结表彰暨三年造林绿化推进会议上,我局被评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自2010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管局紧扣“城市、森林、民生”主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和谐管理、阳光执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六”总体目标,叫响城管“四特”精神,创新管理理念,强化为民服务,严格执法管理,将创建工作落到城市管理的实处,实现创建工作的大跨越、大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市城管局紧紧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宜居临沂”为主题,坚持“关注城市森林、共建城市森林、共享城市森林”的创建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要求,细化目标,明确要求,做好植树造林和创城环境保障工作,同时积极按照《临沂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临沂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临沂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三年造林绿化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开展创城主题活动。 二是创建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实施方案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市城管局成立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形成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 三是严格按照《临沂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分工》,圆满完成指标分解任务,并在核查验收中全面达标。 四是强化措施,整体推进。按照创建标准及要求,市城管局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积极搞好迎检对接工作,积极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同时,按照迎检工作要求,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完成了迎检线路的选定。按照“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开展了渣土运输、露天烧烤、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和市容环境卫生“五项整治”,创新推广了“两严”、“三进”、“四净”、“五清”、“六控”工作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迎接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环境保障作用,全员上阵,保障路线,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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