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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0911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9/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消费警示: 慎购旅游景点商品
消费警示: 慎购旅游景点商品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消费者很快迎来了七天假期,很多人会选择外出旅游度假。

据了解,目前大量假货充斥旅游景点的商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些商品本身进价非常低,但是商场定价出奇的高。低价容易使人产生怀疑而不愿购买,而高价则有相当的压价空间,从而使很多的游客上当受骗。因此,蒙阴12315提醒打算出游期间购物的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忌冲动购物

游客身处外地,面对平常不多见或者价格优惠之物,容易冲动,再加上时间有限,店家的强烈推荐,极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即使平时小心谨慎,也不免会冲动购物。冲动购物的结果往往是买了假货、劣质货。

二、忌随便开口

不少游客看到旅游特产,特别是自己心仪已久的旅游商品,马上就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张口就问其价格、质地、用途等等。卖主抓住游客的迫切心理,就会抬高原有低限价格。同时利用游客的这种心理,随意推荐和宣传这些产品,使得游客上当。

三、忌贪图便宜

不少外出游客贪图"打折"而高价买假货,还有些人明知有假,但认为功能相似,只求便宜而买了假货。应该切记,在旅游地买特产,价格是一把尺子,能较真实反映旅游商品的质量,绝不能因贪图便宜而忽视真假、质量,否则就会中卖主的圈套,得不偿失。

此外,在景点购物时,买工艺品尤其是玉器、珠宝等应特别谨慎。因为这些高档消费品,一般旅游者未必能够看懂,需要进行鉴定、辨别,而旅游时间比较短,一般来不及。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专业商场,这些商场信誉度较高,商品质量相对有保证。同时,购物后一定不要忘了索要发票。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凭发票退货或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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