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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11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国土局四项措施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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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兰陵国土局不断强化矿山监管,采取多项举措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按时完成年检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业务,积极指导矿山企业延续、变更登记资料准备,及时完成相关审查或呈报工作,稳步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管,定期对采矿权进行排查,督促采矿许可证过期或即将到期矿山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采矿权标识立牌、新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矿区范围公告、采矿许可证废止公告等工作,严格执行矿山企业准入机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储量动态管理。规范探矿权管理,重点对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勘查实施方案施工,是否完成最低勘查投入进行审查。加强储量动态管理,把储量动态监管与矿山年检紧密结合。 四是加大矿费征收。清查矿山企业全年度开采储量,以此作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基础数据,同时结合企业上报的季度申报表作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据,做到应收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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