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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92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实行土地登记会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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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登记实行集体会签制度。地籍、执法监察、法规、批后监管等相关科室联合对土地转让、抵押等登记业务集中时间进行会签,对申请人申请登记宗地利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违法占地及闲置、改变用途等不按出让合同规定开发等情况的暂停审批,限期整改后再予以办理。通过土地登记集体会签,落实内部共同监管机制,企业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明显减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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