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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12-06_A/2016-0217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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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体推进示范市,按照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要求,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培训的主渠道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3.8万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6万人。我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创新做法,被农业部领导评价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临沂模式”; 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等新闻媒体专程来临沂进行了采访报道,省广播电视台进行了直播宣传;农业部、省农业厅在临沂召开现场会议,对我市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多方共同参与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市“十三五”期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部门责任。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质量和水平,临沂大学、临沂市农广校和临沂市农科院联合成立了山东省第一个新型职业农民学院—临沂新型职业农民学院。 二是坚持调研先行,增强培育工作针对性。市农业局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研工作,列为全市农业大调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实地调研、电话约谈和发放问卷的形式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形成了《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调研报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控制与评价分析》和《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调研分析》等调研报告,为规范开展培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坚持精准培育,确保培训质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选择育对象;围绕临沂现代农业“四大板块”发展规划,精准选择培育专业;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准选择培训教师。按照统一建筑标识、统一培训流程、统一培训装备、统一师资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团队建设“六统一”标准,在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示范基地(园区)中建设了100个标准化农民田间学校、50个实训基地和30个创业园,满足了培训需求。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张榜公示、颁发证书的“五步法”程序,规范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做到公开透明。 四是政策扶持坚持扶优扶强,突出示范引导。在坚持“一倾斜四优先”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优表彰活动,评选100名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授予“市级优秀新型职业农民”荣誉称号;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农民合作社奖励资金、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企业贴息资金、农产品品牌宣传资金、农业规模经营担保基金等涉农资金,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干事创业。 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了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涌现出了临沂东开种养合作社理事长李世超,费县鑫鑫蔬菜合作社理事长崔安柱,罗庄嘉盛家庭农场场长张萍,郯城县狼湖草莓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冯守军,沂南县依汶镇朱家峪村支部书记朱祥烈等大批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他们是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典型代表,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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