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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3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汛期“三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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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局坚持汛期三查制度,不断强化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保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 一是安全生产月督查。沂水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持证矿山巡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在全面加强辖区内矿山监管的同时,将地下开采矿山、相邻矿山、大型露天采场作为监管重点,定期组织矿山实测、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定期上报、矿产督察、执法巡查、安全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矿山安全隐患,依法迅速查处矿山企业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安全生产周检查。汛期期间沂水局各国土所对本行政区域内持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三是安全生产日巡查。由沂水局执法大队、安全科等相关科室和各国土所执法中队成员分片、分组每天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巡查,时时刻刻抓安全、抓监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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