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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873-10_F/2015-0304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3/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举行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协议签约仪式
郯城县举行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协议签约仪式

3月3日上午,郯城县举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协议签约仪式。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副总经理魏民乐,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闵锐,郯城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纪民,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连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庆村,县政府副县长李晓法,县政协副主席张维明等出席签约仪式。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法制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刘连栋在签约仪式上指出,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必然之路,是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现实而有效的办法,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成功签约,是郯城县环保和民生事业的又一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完善全县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为郯城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他希望城管、发改、环保、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大局、发挥职能,积极支持项目建设,主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据了解,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预计1.9亿元,建设地点位于胜利镇省道352与省道232交汇处西500米胜利村地界内,项目占地面积100亩,以BOT方式运营,运营年限为30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X 400吨/天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7.5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14.6万吨,年发电量0.56亿度,烟气净化采用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十SNCR工艺。

签约仪式上,刘连栋和魏民乐分别代表郯城县人民政府和中国环境保护公司签约。该项目预计工期18个月, 2016年8月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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