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5-0413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4/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国土局三措施挖掘存量土地服务学前教育发展
沂南国土局三措施挖掘存量土地服务学前教育发展

针对全县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有限、用地计划指标紧缺的实际,沂南局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挖掘存量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满足幼儿园建设,在规划审核、图件测绘、项目预审、土地征收报批和供地审批各个环节提供高效服务,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建设稳步健康发展。目前已落实79处幼儿园建设选址和用地手续办理方案,取得了省事、省时、省钱、省力效果。

一是为幼儿园选址提供指导服务。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积极与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接,对幼儿园建设拟选址提前介入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区域进行选择,帮助选择居民点内的空闲土地、农村闲置办公院、文化大院、已批闲置项目用地进行建设,防止盲目选点,不符合规划,做无效工作或出现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

二是提供测绘、权属调查和项目预审等服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于幼儿园建设的地块进行测绘和地籍调查,查清权属性质、权属界线,为土地上报征收做好前期准备;出具项目预审意见、权属及地类证明,为规划建设部门核发选址意见和发改部门立项或备案提供前置意见。

三是提供供地服务及时办理用地手续。按投资主体不同,灵活采取出让、划拨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等多种形式供地。县政府投资主办的公益性幼儿园用地,办理划拨供地手续,拟选址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直接划拨,拟选址原为集体所有的存量建设用地的,上报征收后办理划拨。乡镇村集体(社区)投资兴办幼儿园建设用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拟选址原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办理划拨手续。个体投资兴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建设,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或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个体投资兴建的营利性质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办理出让手续,拟选址为国有存量土地的直接出让,拟选址原为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的,上报征收后出让。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