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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90203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国土局加强批后监管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沂水国土局加强批后监管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可有效减少供而未用等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为此,沂水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水平。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改变监管被动局面。加强批后监管不仅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解决保护与保障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实现阳光政务的根本要求。

二是完善相关机制,对批后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下一步将实行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及时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设项目用地公示牌”,将开竣工日期、用途、举报电话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用地监管警示提醒制度,每宗地出让后,建立对应的跟踪管理卡,录入相关信息,形成批后信息管理系统。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制度,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按照规定依法处置。

三是畅通部门协调,加强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明确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竣工检查核验制度,将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此外,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等土地供后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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