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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43-03_F/2014-0916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费县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费县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费县统计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在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中坚持法制先行导向,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大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一是搞好法制培训。根据执法检查结果,为不同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培训。针对有逻辑错误的,则由专业人员对其开展具体指标解释和统计方法的培训;针对统计人员没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则督促其参加报考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通过考试报名并参加考前培训;针对统计法治意识薄弱的,由法规科的同志对其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开展统计执法前,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明确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和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有效缩短常规流程在现场检查中所占用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执法中,每一个执法流程都要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告知,让其明确自己在执法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遇有问题的,要现场认真指导其进行有效整改,而对于处罚的则要明确其所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执法后,对于需要整改的,则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在执法过程中,邀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县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的困难,不断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帮助调查对象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

四是注重案件回访。对于执法检查有需要改进或是被给予处罚的单位,要主动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及时了解其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各方面的情况,帮助其进行整改,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取得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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