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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042101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河东、费县、沂水等县区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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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山、河东、费县、沂水等县区司法局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切实提升服务群众工作的水平,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月17日上午,兰山区司法局召开动员大会,指出要围绕“平安兰山”、“法治兰山”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全局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活动环节要求。第一,准确把握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接地气、连万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社情,真心听取建议。第二,准确把握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加强自我查摆,深入查摆“四风”问题,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第三,准确把握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环节。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全程,坚持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及时梳理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 3月19日,河东区司法局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着力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活动扎实有序推进。会上,针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法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全面加以克服,确保从活动一开始就在思想上、行动上迅速进入状态。 3月16日,费县司法局召开动员大会,指出教育实践活动是司法行政事业巩固基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始终坚持“一个牢牢把握”、“五个坚决做到”,扎实完成好各环节工作任务。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层层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督导指导,加强舆论宣传,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完成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3月14日上午,沂水县司法局召开动员大会,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凝聚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正能量的迫切需要,更是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四风”问题在司法行政系统一些党员、干部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彻底排查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使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改观,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要明确方向,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握好活动的重点任务和活动的基本要求。要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要精心组织,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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