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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95170510-12_A/2017-0217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置文化市场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全区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出问题,近期兰山区文化执法局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加班加点对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带班制,对全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实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文化经营场所的突发事件和一切安全隐患。明确要求各文化经营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1)每家文化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消防管理部门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方能营业;(2)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用水等;(3)在经营时不得封堵、锁闭门窗,保持安全通道畅通;(4)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5)电线、闸刀不准乱扯、乱接,停业后要及时关闭电源;(6)应急灯、安全出口标记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此次检查,执法人员共发放《安全通知》360余份,对通知规定的各项要求仔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还要求各文化经营业户也要结合各自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全区54家歌舞娱乐场所,220余家网吧进行了检查,查出安全通道不畅通、应急灯不亮、无安全出口标记、灭火器超期使用等安全隐患22处,并登记备案,让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责令其限期整改,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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