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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30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国土局落实“四项制度”确保动态巡查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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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土地执法监察职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兰陵局采用精细化管理落实“四项制度”,加强动态巡查工作。 一是落实动态巡查“档案记录制”。不定期检查各国土资源所是否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动态巡查记录表、汇总表、违法行为报告表;查看巡查人员是否做好巡查登记,如实记录巡查的时间、人员、区域、被检查项目用地情况以及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 二是落实动态巡查“全覆盖制’。该局对各国土资源所是否按照所报的巡查次数,巡查范围开展巡查工作进行暗访、回访,确保动态巡查“全覆盖”。 三是落实动态巡查“三项报告”制。即:各所无论是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均应向执法监察局报告巡查结果的“零报告”制;对重大、突发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制;对重大、突发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而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各所在发现当日立即向执法监察局的“当即报告”制。 四是落实责任人“通报批评制”。该局对动态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造成一定后果的,将对所长及巡查区域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通报;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不及时,应制止而不制止或应报告而不报告、不及时报告,应查处而不查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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