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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309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四项举措助推“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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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近日,平邑县决定在全县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 本次活动更加注重立足本职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锤炼干部、提升能力。一是注重强化业务学习。要求全县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要形成专门的学习笔记,每月撰写不少于1篇的学习体会。二是注重开展交流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调训、外出观摩、结对帮训、分组实训、跟班学习、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培训。三是注重组织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我为纪检监察工作献良策”、“案例研讨”、“优秀调研文章评选”、“业务知识测试”等活动。四是注重激发工作活力。认真评选“五个能手”(办案、接访、文字、保障、执纪),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创先争优,同时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纪检监察干部文化生活,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培养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进取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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