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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923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陵国土局四项措施构建矿山监管长效机制
兰陵国土局四项措施构建矿山监管长效机制

兰陵县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矿产资源25种,为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矿山监督管理,规范矿业秩序,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兰陵局积极构建矿山监管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规范信息公示。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在矿山醒目位置,设立统一的永久性固定标牌,将矿区范围、拐点坐标、采矿许可期限、矿井数量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督办力度。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对被列为重点督办的矿山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定时限、定人员、定方案、定措施、定经费”等有力措施,要求矿山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逐一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一旦发现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立即下发停工通知书,同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停止供应炸药、雷管和生产用电,各相关职能部门多管齐下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与公检法司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双向互动联系和配合,严格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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