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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2-0621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6/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
兰山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

日前,兰山区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兰山区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强化医务人员以家庭医生形式,围绕家庭积极主动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识,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家庭医生式服务采取“居民-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团队-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团队”的工作模式。即居民根据需要在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范围内,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乡村医生或社区医生为家庭医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签约,按照协议要求接受服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搭配组成若干家庭医生团队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划片包干,为责任片区内家庭医生提供服务支撑,接受业务咨询,参与技术指导,同时与责任片区内家庭医生相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区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抽调不同类型专家组成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顾问团队为各单位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业务培训、业务咨询和预约诊疗等服务。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是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成员,也是辖区居民的家庭医生,是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直接责任人。每户居民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家庭医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家庭医生式服务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以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对服务对象所有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上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视条件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电话咨询、预约服务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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