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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4-12110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工商局实施案件全程监督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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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县工商局把执法监督覆盖案前、案中、案后,实行全程式案件监督制度,严把案件审核关,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 案前提前介入,确定管辖权限。该局案件核审单位依照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重点审查有无管辖权,防止越权行为发生。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移送其它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人员在廉政、行风、效能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今年以来,共移送其他行政机关案件16起。 案中监督审核,规范执法行为。该局为执法科室所配备执法记录仪30台,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并上传县局保存,随时接受监督检查,杜绝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及时提出移送意见。对案情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就涉嫌犯罪的标准、证据的保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议,会同县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 案后监督回访,提升执法水平。要求办案机构对所承办的案件全部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停止,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巩固执法效果。对于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局法制科、监察室对案件回访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工商执法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听取被处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已对10起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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