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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3-1015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0/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环保局强化三项措施 建立联动应急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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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沂市在不断加强风险管理系统、污染预警系统、应急预案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事后评估体系、联动防控体系等“三大系统、三个体系”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和机制联动,截止到目前,检查企业8889家次,查处问题企业1268家次,后督查环境问题507个,办理12369热线和12345热线1455个,建立完善了全方位的联动应急防控体系,全面提高了环境安全防控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市的“一号工程”,市人大、市政协多次组织专题视察。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联名致信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强调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严格要求。市几大班子领导分工负责,联系县区,督导项目。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有人抓落实,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保障体制。 二是部门齐抓共管。对治污工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进展缓慢的实行挂牌督办。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观摩会和现场督导会,通报情况、褒扬先进、鞭策落后。风险隐患排查督导组,深入县区排查问题,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实行约谈制度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的给予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加强舆论引导,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环保专栏,通过媒体对行动迟、进度慢的公开曝光,督促改进。将重点水利设施纳入环境污染事故工程防范体系,实行水利设施“一岗双责、并行管理”。水利、公安、安监、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统筹信息资源,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 三是流域共同防控。与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建立了“3+9”的联合治污机制,在定期会晤、信息互通、联合监测的基础上,交界环保部门还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协同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预防交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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