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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5-033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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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史佩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城管局经济分局,区城管局、经济发展服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责任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餐饮企业和经营户要按照要求,在2015年5月31日前全部安装符合规定的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气排气管道,预期未完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取缔燃煤大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会议要求,2015年5月31日前,取缔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烧烤经营活动,其他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并加强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安装,实现达标排放。无环保型无烟炉具和不正常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油烟净化设施的,没收全部生产经营设备,取消饮食业从业资格。 会议强调,要加强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工作场所,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和信息,对整治情况实施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通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烧烤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形成整治强大合力,坚决打赢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攻坚战。 会议传达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城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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