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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5-0608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6/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局五措并举 加强兽药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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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兽药质量和用药规范,保障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罗庄区畜牧局把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保证动物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作为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建立罗庄区兽药监管微机系统,对全区15家兽药经营单位所有兽药品种、兽药生产厂家和畜禽养殖场进行系统录入,及时审核更新有关资料和信息。各街镇派驻区局两名兽药监管责任人,签订《兽药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范围、职责和要求,随时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使用进行监管,有效地保证了兽药监管及时准时。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兽药经营户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大对养殖场户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养殖场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做到科学合理用药,防止使用违禁药物、滥用药物、不按休药期停药的现象发生。目前,共举办全区兽药经营秩序培训班3次,培训人员达9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兽药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了守经营法自觉性。 规范市场,维护秩序。指导兽药经营企业及规模养殖场建立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档案,严格要求规范填写,重点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产品质量不合格、标签不符合规定、假冒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推行网上查证,利用“中国兽药信息网”指导经营户开展兽药产品网上查询,查询所销售兽药信息,有效地杜绝了假冒伪劣兽药进入市场,有力推动了全区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化发展,净化兽药市场,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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