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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4-0311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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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动物死亡数量较多的季节。为切实加强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沂水县畜牧局落实三项举措,确保病死动物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防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等事件发生。 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厂点、农村散养、水库河流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记录,对发现饲养动物数量不明原因减少的,及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严厉查处收购、加工病死动物违法行为,严防病死动物流入市场,对不规范处置病死动物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行为,严格出具动物及产品检疫证明,切实搞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大对运输动物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证验物。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养殖场户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动物养殖和疫病防控技术以及无害化处理方法等的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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