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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80795181-06_yllh/2014-121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园林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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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园林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正式印发,该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作程序,防止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该规定对招投标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招投标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投标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详细流程进行全程监督。规定对招投标纪律做出了明确要求,招投标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泄漏标底或串标,不得接受相关企业礼金、宴请;与招投标无关的工作人员不得介绍或引荐投标单位,不得向工作人员骗取有关招投标信息并泄漏;投标单位更不得串标、行贿、弄虚作假、非法获取标底或将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 同时,市园林局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招投标文件精神,严肃招投标纪律,严禁科级以上干部与投标单位有正面接触。通过强化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运行规范、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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