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415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制度 加强规划管理 |
|
|
|
近来,为了做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实现我县土地利用特别是耕地保护的目标,平邑国土局相继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查等制度,全面加强了对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管理。 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对于需要预审的建设项目,我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积极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用地预审。 二、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三、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依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