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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4-1230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12/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权通道。今年6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全面取消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条件,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了法律援助。在法律服务大厅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台并指定专人负责,在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入村入户,对农民工进行调查摸底,对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一律特事特办,并对残疾农民工实行上门服务,确保农民工就地维权。指派专人对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回访,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回访当事人和听取主审法官意见等方式,掌握案件的诉讼进程和办理情况,并组织资深律师集体“会诊”疑难、敏感的案件,认真分析解决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健全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协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动态,不断解决农民工维权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强化农民工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工作衔接,确保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帮扶。加强信息通报,及时进行情况沟通、工作会商,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伤事故以及人身侵权案件;联合开展农民工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对企业农民工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指派资深律师办理,在受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案件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纷争,鼓励案件承办人尽可能采取非诉讼手段办案,充分维护了受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法律援助系统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律师现场授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等服务,现场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对受理的群体性民工索要工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全程参与并监督案件进展情况,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提升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宣传质量。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制订年度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引导。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广泛组织“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工地”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深入农民工较为密集的厂区、集贸市场、广场、车站等地方,采取媒体报道、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法治服务氛围。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政策,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结亲连心”活动开展宣传,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及早发现、及时疏导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倾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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