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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009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对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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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沂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抓好贯彻落实,沂水局组织专门会议进行了学习,同时结合实际就县局就节假日期间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值班工作。要求局机关值班人员假日期间必须在局办公室值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处理的必须向带班领导书面请假,值班期间按正常作息时间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要求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要求国土所统筹安排值班,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正常作息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出现空岗现象,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同时,所有国土所、科室负责同志,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严格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钥匙一律交到局办公室;因故不能到县局集中封存的,所长要说明原因,并写好保证书,交纪检室备查;因公确需使用公务车辆的统一到局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由党组带班领导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钥匙,并做到用完及时交回。 三是廉政纪律要求。假日期间,所有人员务必廉洁自律,确保过一个轻松、愉快、清廉的国庆假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组织的旅游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等。 四是搞好环境卫生。放假前,各科室、所要组织一次集中卫生大扫除活动,同时假日期间要保持良好室内室外卫生,做到卫生整洁。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假日期间,纪检室将组织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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