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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083-09_D/2014-0516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食药监局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
市食药监局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系统认真做好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查处一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不按规定处置回收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及时清理、设定专区保存、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建立台账备查等规定。二是严控生产源头,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切实管控好食品供货商。加强对供货商的监管是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监管的有效手段。重点检查供货商的仓储场所、财务单据、进销货台账、退货记录、回收食品记录、标签模糊等方面。对发现的涂改食品生产日期、重复利用回收食品等违法行为或相关线索,要追根溯源,彻底清查不安全食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依法予以处理。

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区)局做好结合文章,切实把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监管与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监管、农村食品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做到各项工作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严处不按规定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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