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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0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国土局“三举措”做好勘查项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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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兰陵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管理工作。 严格勘查项目开工报告制度。规定辖区内新立的地质勘本项目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填写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并加盖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公章。全面落实季报制度。项目开工后勘查项目承担单位按季度报送勘查进度,及时报告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等信息,上报的资料将作为探矿权日常监督检查和年检的重要依据。重点管理。对重点勘查项目和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并实行单独调度,督促勘查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保证项目的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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