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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29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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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沂水局财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局领导的要求,对局政府采购工作监管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机制,实行政府采购内部责任制,建立“领导负责、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和监管制衡”的工作机制。重大项目由主要领导直接参与,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二是明确政府采购执行范围和预算编制要求,没有列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采购计划。三是明确政府采购限额、自行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财务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业务科室等抽专人组成采购小组,根据竞争、择优、低价原则依法实施采购,切实将采购纳入“阳光下的交易”,使采购人、供货商、采购办三者的行为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中,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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