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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09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采取综合措施 提高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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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资源硬约束和发展硬道理的双重压力,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化解用地矛盾的根本途径,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采取综合措施,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编制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 二、全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划拨用地目录》,严格审核划拨用地项目,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必须实行拍卖出让。 三、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核减用地面积。 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把土地预审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环节和入门关口。严格审查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定额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涉及占用耕地的,制定耕地补充方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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