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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39-06_A/2014-060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机械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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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连续获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资格的第三年,试点县为费县、临沭县、沂水县。市、试点县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严格程序,积极开展,截至6月2日,三县已报废拖拉机85台、联合收割机2台,更新拖拉机83台、联合收割机4台,落实报废资金6.7万,更新资金27.24万,预计7月底全部完成。 为更好地完成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任务,各级农机部门积极举措,狠抓落实,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展开,报废更新补贴进度将进一步加快。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市县区农机部门正全面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强化监管。县农机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实地查看掌握回收企业资质,经市农机局审核备案,确定了费县正大农机汽贸有限公司、临沭县华兴农机维修社、临沭县金土地农机具销售有限公司、沂水大田农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农机回收拆解业务,农机部门加强对回收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报废回收农机全部拆解,不再流回市场。三是合理确定回收价格。依据当地废材的市场回收价格水平,按照市场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规定,合理制定农机报废回收价格机制,确定农机报废回收价格,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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