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310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
|
|
随着单位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加,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沂南局加大了固定资产管理力度。 一、明确意义,提高认识。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电脑、数据库软件、摄像机、相机、打印机等设备越来越多。这些设施、设备的管理必须科学化,便于浏览账簿,减少重复购置,减少浪费;建立档案,便于管理,便于维修,也为按章办事提供了依据。
二、配好人员,落实责任。
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下设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国土所所长兼职资产管理员。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具体包括: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2、财务科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3、各科室为资产保管和使用的责任部门。各科室及各乡镇所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资产的领取、保管、使用,贵重财产安排专人保管,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三、定期清查,摸清家底。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做到账、物、人相符。各科室、各国土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自查一次,每两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四、建章立制,科学管理。
制定了《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用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有效。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