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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617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强化矿山生态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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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水县积极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矿山、循环经济,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保护与治理。工作中: 一是重点矿山环境治理效果明显。全县共投入6500万元,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3个,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省级综合利用项目2个。山东兴盛矿业杨庄铁矿实现选矿用水闭路循环、尾矿干法排放。尾矿砂成为山水水泥生产原料,矿区绿化面积3万㎡,尾矿坝上栽植沙棘,绿化面积5万㎡。天鑫矿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砂全部得到综合治理,实现了“清洁生产、零排放”的目标。 二是矿山复绿行动实施加快。县财政先后投入资金614.9万元,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许家湖镇永富庄、龙家圈镇柳泉和黄山铺镇尧崖头等6处历史遗留的矿区,进行了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共客土回填193800立方米,平整土地19.6237公顷,治理矿区面积19.6237公顷。 三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和保证金收取制度。对新办、延续、变更或转让矿山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对不认真落实治理方案中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一律不予办理采矿采矿手续。 通过整治矿区,使矿区地质环境得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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