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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710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7/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陵县国土局多措并举严格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
兰陵县国土局多措并举严格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

今年来,兰陵县国土局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申请资格审核。在核查资料时,严格审查,如果抵押人《申请表》、《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

二是严格土地权属状况审核。仔细查阅土地登记资料,对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扣押或已办理抵押登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一律停止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是严格地价和抵押金额情况审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地价与本地地价水平不相当,抵押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四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在办理登记过程中,该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比例达不到35%及闲置3年的商品房一律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五是严格实地核查。在严格审查抵押人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实地核查土地证书上所标注的宗地位置、土地用途、界址等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属闲置土地,抵押地块上是否有无其他抵押用房,经严格核查无误之后,给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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