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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0729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司法局“三步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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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深基层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与认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费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实施“三步走”工作法,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保质保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第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法律援助人人知”。协调各乡镇(街道)在其驻地人流量较大的位置设立法制宣传园地,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向基层群众宣传相关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以基层司法所干部为基础,塑造一只宣传队伍,通过贴近讲解的方式,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面;通过“送法下基层”等方式,在人员集中地域发放宣传单页、宣传画等形式扩大法律援助知识的覆盖范围。 第二步,提升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为不断延伸援助覆盖面,费县司法局以各基层司法所为平台,定期排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源,并在司法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窗口,每天安排一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 第三步,增强法律援助的延伸力度。增强与各乡镇(街道)残联、妇联、民政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各乡镇(街道)范围内残疾人、留守妇女、孤寡老人登记造册,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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