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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190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四化”打造阳光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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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内容最大化。参照《沂水县政务公开参考目录》要求公开的内容,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各方面内容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二是形式多样化。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设置“政务公开栏”、利用网站、采取会议、文件形式进行公开。同时,通过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三是时限动态化。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对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对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实行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安排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四是程序规范化。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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