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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4-092801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工商局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
市工商局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部配套规章,市工商局于9月15日举办了全市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家民出席了主会场会议并讲话。市局企业注册局和信息中心有关同志对《条例》及配套规章进行了解读和授课。培训班采用视频培训形式,市局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法制科全体人员和各执法科室执法业务骨干在市局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区局分管副局长、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法制科全体人员、执法科室业务骨干和工商所全体人员参加分会场培训。

赵家民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配套规章是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系统内的培训工作。《条例》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市局负责县级局培训,县级局负责工商所培训,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因地制宜,扎实做好企业培训。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年报公告,印发年报通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邮寄到全市每一户企业,确保《条例》的精神和年报通知传达到全市每一户企业,指导企业做好2013、2014年度报告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任务和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同时,配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日常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要做好公示系统的运行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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