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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013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国土局“四个确保”做好征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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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确保职责明晰。按“政府主导、明确目标、部门配合、专班负责、责任分解、各计其功”原则,成立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地领导小组;建立重大项目包干制,每个重大征地项目都确定一名政府领导负责,由各部门组建项目指挥部。 二是确保依法报批。实行“提前介入、分片管理、专人负责、全程服务”的原则和“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时限”项目管理模式。材料完整的项目,在补偿安置到位后,及时予以报批。 三是确保依法补偿。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督促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为其提供就业机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以单一作价补偿、调地安置和集中还建相结合方式运作,保障拆迁户权益。 四是确保阳光拆迁。推行阳光操作,坚持做到“三个参与”、“三个公开”。“三个参与”即聘请群众代表、司法公证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三个公开”即征收的政策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公开。建立健全“一名领导牵头负责、一套工作专班落实、一个政策标准执行、一个口径宣传解释、一个程序规范操作”的项目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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