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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1014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10/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国土局多措并举用足用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
沂水国土局多措并举用足用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

一是门槛限地。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规定,所有出让宗地都要通过用地预审,对“两高一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没有获省政府批复的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落地、开工,否则按违法用地进行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集聚节地。积极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入驻,凡是新上项目原则上必须入驻沂水经济开发区,加速产业聚集,力促产业集聚区成规模、上档次。

三是计划管地。强化规划计划管控,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作用,实行差别化供地管理,保重点项目和惠民工程,科学编制重点项目用地供应计划。

四是分期供地。对一些分期实施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实行“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规划用地范围,按照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进行分期供地,不予先供待用。

五是盘活闲地。每年年初制定详细的土地收储计划,对闲置、低效利用的宗地及时收储。同时,适时出让已收储的宗地,用出让收储宗地的资金为后期收储土地做准备,再进行收储,实现“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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