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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16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明确行政效能监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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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通过每月通报、汇报座谈、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全面收集和了解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存在困难与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对有关问题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送达相关责任科室、单位或个人。并跟踪监察,及时反馈,以便更好地促进工作落实。 三是适时组织进行“回头看”,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总结、宣传和推广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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