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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309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多措施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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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依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止土地资源闲置和土地资产流失,2015年度,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审批是管理、监管更是管理的理念,多措并施,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土地批后监管,列入本年度重要议事日程,设批后监管办公室,负责检查用地单位是否按照批准文件或有偿使用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建设用地公示牌验收、开竣工核验,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收回和征收闲置费用,新开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审核工作等。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局内部各科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主动与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进行衔接和沟通,部门联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用地、闲置低效用地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情况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再次申请用地一律不再受理。 三是建立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和完善台帐,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用地现状。建立项目交地放线制度,做到每宗土地供应时,由用地、收储、执法监察、辖区国土所及测绘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放样,做到有台帐、有专人、底数清、情况明。推行项目竣工验收机制,严格按照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严格进行验收。 四是严格执法监察。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建立违规违约用地的责任追究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因监管不力造成违法违规用地的,依法追究监管人员和用地单位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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