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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5-0311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工商局加强四个协作扎实开展3•15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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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o15"日益临近,费县工商局以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通过加强与媒体、学校、部门、农村"两站"协作等举措,积极做好"3o15"活动筹备工作,为全县广大消费者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一是加强与媒体协作,营造3o15宣传氛围。加强与《临沂日报o新费县》、《沂蒙晚报o今日新费县》、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在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中,以宣传消费安全、普及维权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为主要内容策划好一系列专题宣传报道,扩大3o15活动影响力。 二是加强与学校协作,推进消费维权进校园。在全县32所中小学校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消费维权进课堂,强化消费安全从小抓起的工作理念,通过张贴画报、印发资料、现场讲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增强中小学生科学消费、合理消费的意识。目前,县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办消费教育宣传专栏32个,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36期。 三是加强与部门协作,合力打假维权。针对食品、药品、通讯器材、家电、汽车、建材、化妆品、网络购物、农资、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装饰装修、旅游、物流快递、劳务中介等商品,与农业、食药监、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3o15活动前的市场检查和监测。截至目前,县局抽检消费品10组。 四是加强与农村"两站"协作,促进打假维权纵向到底。县局以农村消费者投诉站和联络站为依托,将3o15活动开展延伸到农村,强化对义务消费维权监督员培训,提高义务消费维权监督员识假辩假能力,加强外部监督,并在城区百姓超市广场举办一场大型的3·15纪念日宣传咨询活动,以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真假商品对比展示等形式,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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