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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98-12_A/2015-0606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6/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政协视察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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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市政协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临沂市主委刘继双带领市政协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视察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洪永,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首娟陪同视察。 刘继双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市群众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市博物馆、郯城县郯马民俗文化馆,参观了挂门笺、木版年画、中国结、木旋玩具等郯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观看了郯马五大调《夸夸咱马头》和新编现代柳琴戏《好人刘吉传》。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文广新局和郯城县政府分别汇报了全市和郯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情况,市政协文史工作顾问、特邀专家张铁民,市群众艺术馆原党支部书记胡家祥等视察组成员,从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培训力度以及保持非遗项目的本真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谈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刘继双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市文广新局扎实工作,建立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名录体系、完善了制度规范、一批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逐步得到认识,保护经费得到增长,传承保护知识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非遗成果走出去并成为宣传临沂深厚文化底蕴的独特“符号”,非遗保护生产开发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不少项目荣获国家和省级大奖。 对下步工作,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组织或相应的专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要逐步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快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进程,尽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使珍贵濒危且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要进一步保障资金投入,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和基金,用于非遗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文旅融合等有效方式,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他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创新思路,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大市、文化名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非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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