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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806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8/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严扣生产规模,推动矿山整合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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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变平邑县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安全隐患大的状况,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平邑县人民政府出台《平邑县非煤矿山整合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整合提升改造。 据悉,在提升改造过程中,对于达不到页岩20万吨/年、饰面石材矿2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10万立方米/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吨/年的最低生产规模的矿山将坚决予以关闭。 通过此次整合提升,将确保所有矿山企业全部达到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明显提高矿产开发利用水平,使安全生产、经济环保状况明显好转,实现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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