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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62602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6/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国土局强化“四个转变”提升执法效能
沂水国土局强化“四个转变”提升执法效能

近年来,沂水局在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中,通过坚持“四个转变”,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成持续下降势态。

一是执法思路由事后查处执法向事前动态巡查执法转变。为了有效解决违法用地“制止难”的老问题,沂水局执法监察大队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执法中队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国土所及包扶中队对负责的辖区范围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率,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切实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责任主体由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转变。认真落实临沂市《关于建立制止违法用地共同监管机制的通知》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一线“桥头堡”的作用,依靠乡镇政府、依靠法律手段、依靠人民群众,共同严厉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占地。

三是执法方式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按照临沂市《实行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关于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的通知》,采取“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的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网络动态巡查机制。同时全面落实违法用地逐级上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结果周报制度,每周定期上报本周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情况。

四是执法手段由单一向联合执法转变。积极主动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联系,加强紧密配合,初步建立了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实现了单一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通过巧“借力”执法机制的实行,大幅度地提升了执法与打击的力度,使违法违规人员在经济上付出高成本,在政治上付出高代价,形成强有力的国土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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