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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5-071803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5/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强化治污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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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强化措施,力求以最快速度把大气污染降到最低。 我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落实停产治理、限产限期治理措施。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的13家违法企业,全部停产治理。全市57家停产治理企业中,批复试生产15家,其余42家全部处于停产状态。412家限产限期企业,完成治理恢复正常生产38家,自行停产整治或因超标排污被责令停产整治93家,停业关闭18家,搬迁2家,正在治理261家。同时,严格执法监管,实行“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对违法性质恶劣、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一律予以媒体曝光,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责任人一律问责;凡是企业违法排污的必查,凡是政府和环保工作人员姑息纵容的必查。市环保局组织不间断夜查、突查、巡查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9起,新排查出停产治理企业78家,限产治理企业68家,全市排查清理土小企业1423家。 我市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市947个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围挡率、道路硬化率、物料篷盖率、场地保洁率、密闭运输率、车辆清洗率“6个100%”要求。对城区外环线内双向2车道404条道路,每天冲洗1次、洒水3至5次。加大渣土车整治力度,2526辆渣土运输车全部完成密闭改装。整顿餐饮经营户1891家、烧烤店605家。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生态破坏严重区域复绿治理,完成城区裸露土地绿化319.4万平方米,路网绿化补植行道树8万多株,新造林28万亩,整治露天采矿点98个,取缔关停非法采矿点56个。 我市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24716辆,占全年任务的64.8%。实行机动车路检,抽检大中型机动车2795辆,查处超标车辆929辆。强化环保标志管理,对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开展车用燃油品质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1158家加油站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数286个,不达标数7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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